【48812】富宁公安查办一同网络博彩案
近来,富宁县公安局洞波派出所查办一同网络赌博案子,抄获涉赌人员1名,收缴涉赌资金9075元人民币。
2024年2月20日,洞波派出所民警在展开工作中得悉一名叫陆某仙的女子有参加网络赌博的嫌疑。经查询,陆某仙照实称述了自己于2023年8月份以来使用手机下载“某某APP”,以投注“澳门六合彩”的方法施行赌博的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涉赌金额9075元。
现在,富宁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陆某仙参加赌博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处行政拘留9日,并处分款400块钱,收缴赌资9075元人民币。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博彩也违法。经过网上棋牌文娱、网络黑彩等方法来进行赌博均属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警方将根据相关法令条款对参加网络博彩的人员进行处分。
以盈利为意图,聚众赌博或许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分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分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第七十条:以盈利为意图,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许参加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